“岁安,我们就到这儿吧。”
深秋的清晨,天气很好,前一刻还高高兴兴吃着早餐,后一刻沈鹤就突然这么说,毫无征兆。
我心脏霎时像是被捅了一刀,疼得眼泪瞬间簌簌往下掉,止都止不住。
“是要分手的意思吗?”
我低下头咬住唇,拼命克制自己的情绪,但声音还是克制不住颤抖。
“嗯。”沈鹤依旧温柔体贴抽取纸巾递给我。
我接过纸巾,咬咬唇,还是同意道:“好,我知道了……我会尽快搬走的。”
我从不忍心让他为难。
“不用,这套公寓已经转到你名下,我会找时间搬走。”
沈鹤语气十分平静。
“嗯,我知道了。”我内心兵荒马乱,没心情推辞,缓了缓又说,“我会辞职离开公司。”
“这个……随你。”
沈鹤起身离开餐桌,就像平常那样准备出门去上班,心情似乎并没什么影响。
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他,他不可能娶我,从一开始就知道,我永远跨不过与他之间的阶层差距。
光是走到他身边,我花了十年时间。
能和他相亲相爱同居三年,已经是我的幸运,我根本没有资格奢求更多,更不敢奢求能和他修成正果。
我是一个孤儿,出生没几天就被扔在孤儿院门口,被孤儿院工作人员照顾长大。
取名程岁安,院长希望我能岁岁平安,健康长大。
十二岁那年,我认识沈鹤。
那年,他十七岁,是同他妈妈一起来孤儿院送捐赠物品,给一个病重儿童捐款救命。
他的出现,瞬间惊艳了我的时光。
我第一次对“陌上人如玉,公子世无双。”有了实感。
那股光风霁月、温润如玉的气质,以及出众的相貌,令他站在人群里显得是那样的出类拔萃,与众不同。
这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,什么叫天壤云泥之别。
后来,我很努力很努力考上他上过的高中,上过的大学,就像是走过他走过的路一样,去了解他的经历。
然后成为他秘书部的实习生,之后是他的助理,接着是他女朋友。
虽然,他从没对外公开过和我的关系,但也没明言否认过。
他喜欢我是真的,我能真切感受得到。
他克己复礼,不好女色,但却没刻意隐藏对我的心意,不仅包容我的任性,还贵重礼物不断,会容许我趴睡在他怀里,对他各种撒娇。
也兴许,他只是把我当猫儿养而纵容吧。
对于断崖式分手,我真的不怪他,哪怕昨晚他还抵死纠缠,搂我入睡。
毕竟,他并没有对不起我,只是选择不再喜欢我,只是家世、阶层差距太大,我并不适合做他妻子,衬托他颜面。
我根本不可能做到丧心病狂,将他揣入凡尘同我一起平凡,断掉他家几代人积攒下来的希望。
因此,还是就这么算了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