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贵为长公主,却嫁给了一个比我大四十岁的老男人。
突厥王无法人道,于是使用各种变态手段折辱我。
他打断了我的腿,弄折了我的手指,也碾碎了我的傲骨。
而这一切,仅仅是因为我皇妹的一句话。
我的未婚夫和父兄就将我送去突厥折磨三年。
回宫第一天,未婚夫来接我,他问我:“殊夢,你可知错?”
我错了吗?
是,我错不该爱你,错不该奢望父兄的偏爱。
我决定不再对你们任何人抱有期待。
我会带走母亲的骨灰,与你们再不相见。
......闻书然骑在马上俯视着我。
我仰头看他,我曾经的未婚夫,以才貌名动京城的永宁侯世子。
他冷冷开口,“萧殊夢,三年前,你伤害馨月,这是对你的惩罚。
回宫之后,你若是再敢对馨月不利,我绝不会放过你。”
我连忙点点头,不住的回答,“知道了,知道了,我不敢了。”
在突厥的三年,突厥王十分热衷于驯化我,每次他说话,我必定要回话,要是晚了一点点,他就会立马甩下马鞭,打得我皮开肉绽。
是以我现在只要有人问话,就会下意识卑躬屈膝的回答,和三年前在京城肆意张扬的我截然不同。
闻书然看着我唯唯诺诺的样子皱了皱眉,“不过是提醒你一句,你装成这副模样给谁看,赶快进宫,不要让陛下和太子殿下等急了。”
说完他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
我穿着繁琐宽大的宫服,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。
这件宫服是我三年前去和亲时穿的,当时的我凤仪万千,矜贵无双。
而现在的我受了三年折磨,身材佝偻,病弱惨败,再也撑不起这华丽的宫服,穿在我身上好像一个行将就木的病人穿着不属于她的衣裳,可笑的很。
我吃力的爬着台阶,没有宫人上前搀扶我,帮我拖着裙摆。
上最后一个台阶时,因为裙子太长,我看不清脚下,狠狠绊了一跤。
膝盖立马渗出大片血迹。
我痛呼一声。
可闻书然走在前面连头也没回。
我和他青梅竹马一同长大。
小时候,有一次我被侯府花园的月季花扎伤了手,他心疼极了。
一夜之间,侯府所有带刺的花皆被连根拔除。
曾经舍不得我受一点儿伤害的他,竟然为了我那个庶出的皇妹,将我送到突厥受尽折磨。
金銮殿里,父皇端坐高位。
我的妹妹萧馨月坐在父皇身边,在奏章上批阅着,可我的父皇没有一点儿生气的样子。
“小月儿,你的字写的越来越好了。”
我的哥哥,太子萧豫华也连连称赞,“小妹的字像父皇,快追上我了。”
我看着这似曾相识的一幕,有些出神。
我十二岁时,书法小有成就。
父皇让我替他批阅奏章,那时候他说,我的字最像他,就连太子哥哥也比不上我。
他们三人言笑晏晏,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还站在下面。
我的皇妹萧馨月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,惊呼道,“皇姐,你回来啦!”
看到我时,父皇一下子收起了刚才还慈爱的笑容,冷冷说道,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